公民中学于1960年创办并正式开课。创办初期的两年,学校在亚答教室(简陋的临时教室)上课,随后才兴建了两层楼钢骨水泥之教学楼。
众所周知,前砂拉越州作为英属殖民地,于1958年宣布实施为期十年的教育改制计划。教育局仅接收30%的小学毕业生进入政府中学或津贴中学,其余70%成绩较差的学生将无法进入中学就读。
基于此,为了使这70%失学的学生不至于流浪街头而引发社会问题,广东芭的有识之士提议在广东芭地区建立一所华文中学。一方面可以收容失学儿童,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广东芭地区居民的教育水平。这个提议得到了广泛响应,公民中学的设立便初步达成共识。在当时的本固鲁(区长)江仲宵的率领下,数位热心人士如潘岳生、江惠民、刘礼庭、江洁轩、叶章可、叶殿荣、杨其贞等积极支持,组建了建校委员会,讨论校址和筹款事宜。
在校址方面,得到了先贤潘岳生先生捐献五依甲土地作为永久校址的承诺。筹款方面,也达成了一致意见,决定根据广东芭各家各户的土地面积来筹集资金。具体来说,在校址附近的宁兴港与发富港,每依甲捐献五至十元;离校较远的每依甲捐二至五元。此外,当时建校委员会的每位成员还另有认捐(具体数目不详)。
公民中学的创办可谓多灾多难,路途坎坷。初期在亚答屋上课两年多,之后才迁入钢骨水泥的教学楼。然而,紧接着的是政局的不安与不稳定,乡区人民纷纷迁往市区,导致公民中学的生源受到打击。随后,马来西亚政府又宣布新的教育制度——自动升级制,即六年级学生可以全部自动升入政府或津贴中学。在这两大因素的影响下,公民中学的学生人数逐年减少。然而,董事部为了维护母语教育,并考虑到创办学校的艰辛历程,不忍舍弃,坚持不懈地支撑着学校,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。
在华裔团结一致维护母语教育的努力下,公民中学广东芭乡贤扩大视野,放宽胸怀,接纳了南大校友会及留台同学会的代表,以及市区热心人士如赖汉儒、罗梯云等加入董事部,壮大了董事部力量。他们积极下乡展开招生活动,并多次在戏院举办筹款活动。在董事部注入这批新鲜力量后,公民中学逐渐复苏,学生人数从最少的十几位逐年增加至七八十名,到1987年,学生人数一度增加到103人。至此,不仅学生人数有所增加,而且通过舞狮大会串、文娱晚会等筹款活动,学校的经费趋于稳定。公民中学得以重获新生,这些南大校友会代表、留台同学会代表及市区代表功不可没。
近年来,由于乡区众多家长将子女送往市区就读高中,经济负担较重,因此提出要求公民中学创办高中部。公民中学董事部在新任董事长潘盛华的领导下,经过多次会议研究,由当时的黄祥光校长进一步调查,并提呈报告给董事部讨论。最终,董事部通过并接纳了黄祥光校长的报告,决定于1985年试办高一年级。这个决定也获得了第三省华文独中董联会的批准。由此,公民中学从初级的华文独中发展成为完整的华文独中。
期望公民中学在维护母语教育的这条道路上,迈出更大更稳健的步伐,继续前进。